第十六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指挥部关于开展“送灯参展”活动的通知
来源:新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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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江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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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5627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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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将于2010年2月-3月举行。
各有关单位、各彩灯公司:
第十六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将于2010年2月-3月举行。为传承、弘扬自贡灯会的文化和技艺,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彩灯企业参与自贡灯会的积极性,展示我市能工巧匠的制灯才能,灯会指挥部研究决定,在社会各界、各专业彩灯公司和彩灯业余爱好者中开展“送灯参展”活动。现通知如下:
一、参与对象
我市各专业彩灯公司;我市业余彩灯制作人、爱好者;我市社区居民;我市中小学生。
二、参与办法
各送灯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。作品以“小座灯”或悬挂方式的“小彩灯”参展。每件作品的题材、材质及表现形式不限,须符合自贡灯会精巧、细腻的特质。
送灯参展作品直接送交灯会指挥部(自贡彩灯公园内)。送交作品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15日。
三、展出评奖
灯会指挥部将从送交的参展灯组中,评选出“第十六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送灯参展优秀奖”,并将部分作品悬挂展示于本届灯会。获奖者由灯会指挥部颁发证书和奖金,并在媒体公布。
特此通知。
联系人:张 棠 电话:2211517
附:第十六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“送灯参展”细则
二00九年十二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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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:海林、洪金、国定、先敏、谭豹、吉明、杨俊、郭勇。
指挥长、副指挥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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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共印95份)
附:
第十六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“送灯参展”细则
一、题材内容
作品的题材不限,内容须健康向上、喜庆吉祥,尤其欢迎以自贡本土文化特色为内容创作。
二、作品材质
作品材质及表现形式不限,应重点突出自贡灯会精巧、细腻的特征以及巧夺天工的特点。提倡环保节能用材。
三、尺寸要求
每件作品以“小座灯”或悬挂方式的“小彩灯”形式创作,整体高度不得高于2米,整体直径不得超过1米。
四、标识标牌
每件作品须由创作者自制标牌,标明作者姓名或单位。单位参展作品可标识参展单位形象广告,但不得超过整个作品的1/6。
五、评奖颁奖
灯会指挥部设立“第十六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送灯参展优秀奖”。评出“优秀奖”10名,每件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。并在媒体和灯会网站公布。获奖者将邀请出席本届灯会开幕式。
送展作品须有可供展出的光源配件和设备。展出电源和展出位置由灯会指挥部统一提供。